发布日期:[2018-12-27] 阅读人次:4467
市质安站、各区建设局、各预拌混凝土企业:
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,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,根据《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》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预拌混凝土掺合料粉煤灰专项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按照《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》要求,对2017年1月1日以来粉煤灰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,并填报粉煤灰使用情况自(检)查表(见附表),于2018年3月21日前报送至我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。
二、各区建设局应于2018年3月25日前对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粉煤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并于2018年3月26日前向我局报送检查情况。
三、市质安站应于2018年3月25日对预拌混凝土粉煤灰质量情况进行抽查,并于2018年3月26日前向我局工程处报送抽查情况。
附件: 厦门预拌混凝土企业粉煤灰使用情况自(检)查表
厦门市建设局
2018年3月20日
附件
厦门预拌混凝土企业粉煤灰使用情况自(检)查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时间:2018年 月 日
粉煤灰类别 F类或C类 | 生产企业 | 供应企业 | 使用数量 (吨) | 合同单价 (元) | 运输车辆是否安装远程监控 | 进厂检验指标 | 材料备案 备案机关 | 使用中有无发现质量问题 |
备注: |
填表人: